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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將客人吃剩的肉,端回後廚整理後再次擺上取餐台;在過道和垃圾桶之間來回踢的死魚,最終變成了魚片;已有異味的魷魚,被拌入洋蔥和調料“新裝”上臺……這是記者在北京一家漢麗軒烤肉超市暗買房子訪時發現的貓膩。在這裡,後廚不僅對於客人來說是“禁地”,即便是前廳服務員,不被允許也嚴禁進入(7月28日《新京報》)。
  “前堂富麗堂皇,後廚烏煙瘴氣”,可以說是不少餐化療飲食館的真實寫照。打擊無良商家、消滅不衛生食品,僅僅依靠執法還遠遠不夠。對此,要實現對餐飲業全方位的監督,必須全面調動社會力量,讓消費者能夠參與到食品監管中,才能用最小成本為消費者編織起最嚴密的保護之網。
  要達到這種效果,最亟待解決的就是社會監督權的監督途徑問題,這就需要在餐飲業全面推行廚房透明化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,“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。”具體到餐飲行業,就是消費者有權知道食品是否健康、是否過期、是不是“回鍋肉”、餐廳是否符合衛生標準、廚師有沒有健康證。然而,現實中,在多數情況下,我們往往被“廚房重地,閑人免進”等牌子阻攔在廚房門外,後廚衛生條件如外接式硬碟何,人們難以知曉,更無從監督。
  因此,在廚房如此神秘、如此難進的語境下,就有必要將廚房透明化上升到立法高度,真正讓消費者的知情權有用武之地,除了一些確實涉及商業秘密的已備案區域,消費者本應暢行無阻。只有讓消費者有能力對自己賣房子權益負責,讓權利行使成為可能,才能改善餐客不互信現狀,並對餐飲業實行起嚴絲合縫的監管。
  北京 舒銳/法律SD記憶卡工作者
  (原標題:後廚透明理應成為常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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